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只有60年,本人租赁给他人70年,是否违法了? 你好,本人想咨询,我本人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用途是:住宅。终止日期:至2073年06月12日止,也就只有60年限了。那我在本宗土地上自建房屋后,租赁给他人使用,租赁期限至70年,也是至2083年止。这样的合同可以吗???请高人指点,谢谢!
2013-06-16 22:47 怀念以前的我(广东-惠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宋鑫律师 2013-06-16 22:50
租期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租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 110网律师 2013-06-16 22:51
问题不大 承租人如果愿意
3 110网律师 2013-06-17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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