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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由于我老家的一个老房子,很久都没有用了,而且已经倒塌了很多,就剩下大概2米多高的一堵墙了,但就在前段时间,老家连续下了好几天的暴雨,它倒塌了,意外的是刚好有一个人从那里经过,把他埋藏了,第二天早上,在清理泥砖废墟的时候,才发现他,且已经死了。(当时已经报警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属于意外事件吗?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程度是多少?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条例证明?请律师解答,谢谢!
2013-06-16 21:31 chenwe……(广东-韶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6-16 21:39
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朱君秀律师  2013-06-16 21:46
答:由房屋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假如荒废的遗址属于村委会时,由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
3 敦新余律师  2013-06-16 22:22
属于意外事件
4 110网律师  2013-06-16 23:16
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3-06-17 09:07
按过错承担责任。。。
6 110网律师  2013-06-17 10:05
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和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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