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复印件作为证据是否有效? 我想知道,一个证据,如果都是复印件是否有效?我知道,以现在的技术,公章都可以刻他人的,复印件也可以作假,我本人只相信签字和手印,如果是公司,必须加盖鲜章。以现在的技术,可以将不相关的签字做成一个有效的证明,扫描打印出来。我想问一下,先不说原件是否有效,我想知道复印件作为证据是否有效。复印件上是不是应加盖作证方的签字和盖章?
2013-06-11 10:17 ny780(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何青超律师 2013-06-11 10:19
你好,在法庭上应当出示原件,否则可以不予质证,不予认可。
2 110网律师 2013-06-11 10:20
经对方认可,可以认定其效力。对方不认,在证据上面无法核对真实性,一般不会被采纳,除非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3 徐志远律师 2013-06-11 10:23
对不不认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4 陈晓云律师 2013-06-11 10:37
可以作为证据提交,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可确认其真实性
5 喻远军律师 2013-06-11 12:03
只有复印件是不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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