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及线路买卖协议”还有法律效力吗? 我在签订客车及线路买卖(转让)协议的第二天发现对方隐瞒标的物的实质含有欺诈因素要求撤销协议(证人现在已经坐牢)对方不予认可。自去年7月至今通过各种途径从未松懈。客车及线路已停运132天(无故停运180时国家有关部门有权将线路收回),试问:如果线路被收回后“客车及线路买卖协议”还有法律效力吗?
2013-06-14 19:11 庸夫2013(河南-濮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丁光华律师 电话:13137357799 2013年06月14日 20时35分
仍然有效,可以根据协议的约定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