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民事咨询
民事咨询 2005年我丈夫因外遇生一女孩后,06年他提出经法院判决我们离婚,17岁的儿子和楼房判给他,儿子的抚养费由他负担,楼房的一半让他给我给付,但儿子高中及大学的一切费用及楼房款他都没有给过,儿子的生活及大学三本的一切费用一直由我供给,现在我钱花光了,房子款也一直没有兑现,房价高涨了,我想要房子,要儿子所花的生活费及学费,我能打官司吗?该怎么起诉?
2013-06-14 11:22 895873……(甘肃-武威)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3-06-14 15:07
已经超过强制执行时间。
2 张  静律师  2013-06-14 11:24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3 钟晶律师  2013-06-14 11:26
你好,06年的判决书你没有申请过强制执行吗,如果没有那么现在都无法申请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为两年的。
4 杨琪律师  2013-06-14 12:57
你好,不可以了。
5 高付华律师  2013-06-14 17:22
你好,建议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14 17:24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