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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咨询 我将对方车子损坏,在送4S维修期间,对方发生的租用车费用是否都应该由我来承担?对方提供的租车费用不是正规租车公司或是打车的发票,而是一个朋友手写的一张租车费用明细表,这个法律上认可吗?
2013-05-26 11:37 姚小东(北京-丰台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3-05-26 12:45
你好,可以不认的。
2 常路律师  2013-05-26 13:30
您好,可以不予认可。
3 赵江涛律师  2013-05-26 13:30
可以不认
4 怀向阳律师  2013-05-26 14:46
修车期间的租车费用是需要由责任方承担,但如果对方不能提供正规的发票,只凭手写的不能做为赔偿依据的。
5 风志律师  2013-05-26 15:14
可以不认可。而且对方修车期间必须租车没有法律依据。
6 刘秀章律师  2013-05-26 17:25
可以不认可
7 孙新律师  2013-05-26 17:43
对不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真实、合法、关联)的可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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