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以工作未满二十天为由,拒发工资 在用人单位上班二十三天,期间请假四天,老板说公司制度是上班二十天离职无工资,所以拒绝发我工资,这合理吗?没有签订相关合同。
2013-06-13 22:04 天朝无王法(浙江-金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6-13 22:44
去劳动部门反映。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6-14 11:26
去劳动局投诉
3 倪振杨律师 2013-06-14 19:02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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