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校期间2010年3月14日在富丽华酒店当收银,5月末请假回学校答辩,当时经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校期间2010年3月14日在富丽华酒店当收银,5月末请假回学校答辩,当时经理问请几天我说不确定,得看学校的安排,于6月1日回学校答辩期间给经理打过一次电话,主管问什么时间回来我说学校这边如果有信了就尽快告诉你我也不确定主管说好。6月16日回来开5月份的工资经理说我属于矿工被开除了工资押金什么都没有了,爱找谁找谁,我找酒店老总也说尊重经理的决定。请问王律师我给怎么办
2010-08-06 17:41 HUXIAO……(辽宁-沈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06 17:47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但要组织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2 孙新律师 2010-08-06 18:49
申请劳动仲裁!押金应当退还,收取押金违法。工资应当实际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