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家庭纠纷 父母名下无房产,之前动迁安置已出售,售后资金已归二女买房,现两房均为二女名下。现因父亲外遇,母亲要求离婚,父亲提出追回房产或补偿房款后才同意离婚。但是之前父母与子女沟通,父母离异后,父亲安置大女儿,母亲安置于小女儿。现父亲反悔,要求夺回房产。请问,我们名下的房产,现在父亲是否有权夺回产权或者要求我们赔偿四分之一房款?
2013-06-13 09:15 gyq070……(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6月13日 09时23分
你好:
如果小女儿购房时已经成年,从你讲述的情形来看,如果没有由二女儿代持的证据,从讲述来看,房屋为二女儿所有,父母离婚,与该房产没有关联。
如果小女儿购房时已经成年,从你讲述的情形来看,如果没有由二女儿代持的证据,从讲述来看,房屋为二女儿所有,父母离婚,与该房产没有关联。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13 09:17
协商不成提交证据诉讼
3 110网律师 2013-06-13 09:22
可以视为父母对子女赠与
至于离婚,有证据证明其外遇无须其同意即可离婚
至于离婚,有证据证明其外遇无须其同意即可离婚
4 陈晓云律师 2013-06-13 09:27
父母一致同意的并已落在女儿名下的,无权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