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可以向男方提出金钱的赔偿吗 我和他相亲认识大半年后结婚,婚前女方觉得男方人品有问题提出不结婚.男方以赔偿十万元为条件.要不然就带人去女方家算账.女方在无可奈何中嫁给男方.婚后23天,男方无原因打伤女方.女方作出报警.在调解后原谅男方.不久,男方又故态复萌..在男方父母劝阻下连父亲也打伤.骂父亲坚持要找女方为儿媳妇.而男方在婚前对女方隐瞒了是离异人士.婚后女方查出来.质问男方,却说从来没欺骗过.女方还发现男方是一个吸毒人员.女方对男方这种不尊重父母,不爱惜身边人,赌博,吸毒的行为实在无法忍受,精神,身心受到好大伤害.想要离婚.请问可以向男方提出金钱的赔偿吗?
(当时在派出所立案,)
(当时在派出所立案,)
2013-06-13 07:42 李红红@红红(广东-茂名)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6-13 07:58
从你的信息看不出男方有婚姻法上的过错行为。如果真无法过下去就离婚咯,很在意赔偿吗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6-13 09:02
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江珍来律师 2013-06-13 07:57
从你的信息看不出男方有婚姻法上的过错行为。如果真无法过下去就离婚咯,很在意赔偿吗?
4 110网律师 2013-06-13 11:26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实对方有家暴的行为,在离婚诉讼时可以一并提起赔偿的请求,包括物质和精神方面的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3-06-13 11:48
男方有家暴行为,女方可提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