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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产纠纷
房产遗产纠纷 甲和乙是夫妻,由妻子乙出资购买(公积金贷款方是甲的名字,但是资金全是由乙出资)一栋房屋(售后公房),房产证上仅写丈夫甲的姓名。甲于1995年病逝,夫妻育有一子。现如今2013年,甲的父母健在,乙独自抚养孩子。1.如果今年房屋出售,售房款是否涉及遗产继承?2.自甲去世的20年间,甲的父母是否享有对房屋的继承和追诉权?3.20年后,若甲的父母仍健在,甲的父母是否还享有对房屋的继承和追诉权?
2013-06-10 19:18 eliane……(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10 19:21
享有继承权的
2 110网律师  2013-06-10 20:00
1、房屋出售款涉及遗产问题。
2、享有
3 110网律师  2013-06-10 20:10
1、涉及,甲的父母有权继承相应份额。
2、未变更过的,无诉讼时效的限制。
3、可以。
4 110网律师  2013-06-10 20:52
你好,是享有继承权的,协商不了直接起诉解决,
5 邹高飞律师  2013-06-10 21:23
你好,对方享有继承权。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6 袁文祥律师  2013-06-11 10:28
1、有遗产;2、其父母享有继承权利;
7 110网律师  2013-06-13 13:27
该售后公房系甲乙夫妻共同财产,甲、乙各占有二分之一的份额;甲的份额属于其遗产范围,可由甲的父母、妻子、孩子共同依法继承,甲的父母对房屋的继承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如果甲的父母去世,那么甲的父母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仍然享有该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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