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 5月30日,我去看房,看房结果还一般,口头跟房东答成协议,6月8日左右我搬进来住并开始计算房租。6月3日晚上房东打电话过来说房租从6月6日开始计算,6月7日我搬了一些书过去,并打扫卫生。6月9日我因为一些原因导致不能继续住在那边。房东要求我支付她300元作为赔偿。房东这样做合理吗?我需要支付这笔钱吗?(这个房东是二手房东,房子是她从别人那里租过来的)
2013-06-10 15:08 志si不渝(浙江-杭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10 15:08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的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10 15:10
按照约定
3 张 静律师 2013-06-10 15:16
不合理,协商不成建议向法院其解决
4 徐志远律师 2013-06-10 15:25
合理你违约了应该赔偿。
5 冉兵律师 2013-06-10 15:36
尽量协商解决为宜。
6 刘青芳律师 2013-06-10 16:02
你好,房东的要求不合理,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