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才能算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并具有支配权? 有套房子是男友母亲一个人的名字(没写男友父亲的名字,男友父母现属于合法原配夫妻),现在准备结婚,为了想省过户费,想在婚前只做公证不过户。公证书上写明:结婚前的首付和月供均为男方婚前所有,结婚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公证书上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并且让男方母亲在公证书上注明:婚后愿意放弃对此房产的支配权。此房产由我们夫妻双方支配和所有。请问这样的公证是否有绝对的法律效力?在此之后,他母亲是否能够随意更改公证内容?是否公证的时候需要男方父亲也一起公证?具体要怎么操作才能像正常过户那样享受法律保障?谢谢。
2010-08-05 23:42 roseli……(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8月05日 23时44分
1、不是;
2.不能;
3.不用。
2.不能;
3.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