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信用社06年在我不知情,也没有出具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用我的名字发放了一笔信用贷款,是否侵 在2006年3月,我家亲属在我不知情,也没有出具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信用社凭借我亲属开的一张户籍证明,发放了一笔信用贷款。一直到今年,信用社找到我,才知道有这笔贷款未还,现在我家亲属已经把贷款还完,但是当时的信贷员存在不正当操作。我想咨询下,信用社是否属于侵犯了我的个人权益?我可不可以要求他们给我道歉?我可否要求合理的精神补偿和个人名誉补偿?希望律师能帮助我,解答下心中的疑惑?
2013-06-09 19:41 yang80……(辽宁-锦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如果单位同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给他贷款,或担保,因为不知情,我没有在任何手续上
6个回复如果单位同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给他贷款,或担保,因为不知情,我没有在任何手续上
8个回复公司可以在没有出具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不发放工资吗!
3个回复想请在试用期间雇主没有任何理由解雇员工,而且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该员工是否能够得到赔偿?
2个回复南京地区:在没有违反公司的任何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公司领导将我的工作岗位变动了,如果协商不了,是否可以
1个回复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名字被人贷款
1个回复租房合同签订时,委托人没有出具委托书,且在房东名字上签字,租客反悔,是否需要交违约金
1个回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他人用我的身份证和信用报告办理透支卡贷款!本人需要负责吗?
4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