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在警察面前打了,这样可不可以要求从重处理 我和人起了争执,叫了警察来,结果对方在警察面前打了我眼睛,我眼角下出现2.5公分伤口缝了3针,还有一些小伤。请问这样够不够刑事轻伤。如果不够对方会被公安机关怎么处理。我可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毁容
2013-06-08 23:26 wenlon……(福建-泉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08 23:30
要求伤情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看是不是轻伤,进而要求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3-06-08 23:30
你好:可以的,向政法委、纪委、检察院和上级公安机关投诉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3-06-08 23:58
上级公安机关投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