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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把我妈打伤了,请问赔偿多少合适
邻居把我妈打伤了,请问赔偿多少合适 我妈和我爸在家带两个小孩,邻居是外地人,他要翻修房子,占了我家地方,我妈不同意,站在我家院子看了下,他们就把我妈打伤住院了,我们都是在外地打工的,连夜赶回家中,现在又是农忙季节,家里的活都没人做,请问要怎么赔偿比较合适
2013-06-09 19:11 青蛙987(陕西-汉中)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3年06月08日 22时48分
做伤情鉴定,根据伤情等级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轻伤以上要承担刑事责任。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09 19:15
报警处理
3 张  静律师  2013-06-08 20:47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 康治斌律师  2013-06-08 23:4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妈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妈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妈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妈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09 19:38
做伤情鉴定,根据伤情等级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轻伤以上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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