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资料骗取货款 我的合伙人(公司股东)伪造公司公章及函件,骗取国外客户的信任,从而成功地把公司货款骗走(国外客户按函件指示把货款打入函件里指定的帐户)。虽然事后合伙人查觉到事情败露,把钱又打入到我公司帐户(注:不是返还给客户),请问:我的合伙人违法记录就没有了吗?我还可以起诉他吗?另外我可不可以连同客户一起起诉,因为客户到现在为止并没有汇款到我司帐户。
2013-06-07 17:30 好人、坏人、……(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6-07 17:34
伪造印章
诈骗
货款不是合伙人已经打回公司账户了么
诈骗
货款不是合伙人已经打回公司账户了么
2 付成刚律师 2013-06-07 17:36
可以连同客户去报警诈骗罪。
3 110网律师 2013-06-08 09:13
股东已经将款项打回公司的,一般警方就不会受理了,你们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作出一定的限制或者处罚。对于客户,属于善意第三人的,没有责任,再说,客户已经支付了货款到你公司股东账户,股东将钱打给了公司,客户可以说已经付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