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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合同没有明确交房期限怎么办
二手房合同没有明确交房期限怎么办 我是买方,今年五月份签了一份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卖方取得全部房款卖方将房产交付给买房。”同时约定:“如果卖房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每延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像这种,卖房没有在收到房款当天或者第二天把房子给我,而是在第六天办理的过户手续,我可以要求收滞纳金吗?
2013-06-07 12:57 cindym……(广东-深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6-07 13:21
可以的
2 110网律师  2013-06-07 13:46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实那是可以的。
3 110网律师  2013-06-07 14:14
可以的
4 宋鑫律师  2013-06-07 15:05
你好,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收。
5 吴君瑜律师  2013-06-07 16:13
交付房产日期没有约定清楚的,一般付清房款后可以随时提出要求交付,仍不交付的可以算滞纳金金。
6 110网律师  2013-06-07 16:34
你可以要求支付滞纳金。
7 110网律师  2013-06-07 16:53
当天有没有给你房屋的钥匙?因为简单的从你所叙述的情况来看,你们对“交房”明确的不是很明确,如果他也没有给你钥匙,那么你要求支付滞纳金胜诉的机率会比较大。
如果计算后数额不大,建议协商处理,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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