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实俱在,男方将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是女方故意勒索,敲诈又该如何应对? 男女那点事,男方18岁,外出务工,在朋友聚餐的时候认识了16岁的女孩,酒后发生关系,事后女方声称怀孕,并一口咬定是该男的孩子,索要30万元赔偿,并且声称如不得经济赔偿,便将与之发生关系的男子告上法庭,如果事实俱在,男方将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是女方故意勒索,敲诈又该如何应对?
2013-06-06 10:48 娟1986(青海-西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06 11:23
自愿的话,男方没有什么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3-06-06 10:53
30万元的赔偿金的要求不合理。
3 110网律师 2013-06-06 11:28
真告了的话还是介意请律师介入.
4 黄文辉律师 2013-06-07 14:33
你好,自愿的话,男方没有什么责任
5 徐海英律师 2013-06-13 15:04
男方有证据证明是双方自愿就行。女方要求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