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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潍坊,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信用卡欠费还不上的问题。我朋友工作不稳定
我在潍坊,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信用卡欠费还不上的问题。我朋友工作不稳定 我在潍坊,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信用卡欠费还不上的问题。我朋友工作不稳定,好几张卡共透支5万多元,大概有两三个月没还款了。银行天天催,吓得他都不敢接电话。我想帮他咨询一下,银行那方面如果告他他会被判定吗?还有他家庭件不好、单亲,实在是还不上、不是故意诈骗。
2013-06-05 16:53 微信用户(山东-潍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6-05 17:00
单个账本金透支一万银行俩次崔收三个月不还的,信用卡诈骗
2 刘欣玲律师  2013-06-07 09:04
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达到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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