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房产抵押担保和保证人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
房产抵押担保和保证人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 在这2010年初,同村人在县城做家私生意,我自已也准备做些生意,在银行贷款了35万。当时是口头谈好,用我的房产做抵押担保,用他的名字贷。贷出来之后,各人用一半,利息各自负担一半。结果贷出来后,先给他用个十来天,再给我钱。等他三年半了,每次都说过几天一定有钱还我,结果一直拖到现在一分钱没拿到,银行利息欠3万多没有交。银交法院处理。另外还有一个保证人。也是我朋友,请问这种情况下保证人有什么法律责任呢? 麻烦律师详答。谢谢!
2013-06-05 14:50 曾阿山(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许传中律师  2013-06-05 14:59
你好,房产抵押需办理抵押登记。
2 冉兵律师  2013-06-05 15:12
保证人要依法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根据具体情况承担责任: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3 乜庆祥律师  2013-06-05 15:19
房屋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如果没办不成立。保证人承担。
4 110网律师  2013-06-05 16:00
你好,如果是正规贷款,并且做了抵押登记,那么你的房子就是抵押物了,保证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是连带担保那就要和债务人一起或单独承担责任,如果是一般担保,就是债务人和抵押物都承担责任后还没有还清,由一般担保人承担。下一步很可能银行会起诉债务人,执行抵押物。
5 110网律师  2013-06-05 17:24
一、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6 张勇律师  2013-06-05 19:09
房产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才生效,否则是无效的。
7 付成刚律师  2013-06-05 20:13
担保必须用书面形式,你们没有订立书面担保协议的,你很难要求他履行担保责任。
8 110网律师  2013-06-06 10:13
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