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后暂不能过户 老师 咨询一哈,二手房买后暂时过不了户,与房屋所有人到律师处公证,公证后那房屋是否属于买方呢?后面会不会出现纠纷之类的?谢谢
2013-06-03 09:34 xiyi23……(重庆)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3-06-03 09:37
是否发生纠纷,取决双方的诚信
2 冉兵律师 2013-06-03 09:41
合同公证后你只享有债权。
3 王晔律师 2013-06-03 09:54
有一定风险,一般来说经公证后房子应该属于你,但律师处不能公正的。风险在于原房主一房二卖,所以,建议你立刻住进去,这样可以把风险降到最小。
4 110网律师 2013-06-03 10:11
房屋所有权以出产权登记为准.虽然做了公证,但还是会存在一物二卖或者被抵押的情况,建议谨慎处理
5 乔春长律师 2013-06-03 10:58
是公证的还是见证的?
6 宋福文律师 2013-06-03 11:41
在没有办理产权过户之前,房屋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签的购房合同对双方有约束力,但为了预防房东一房二卖,你可以进行预告登记。
我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你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预告登记条款’,即约定在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之前,买卖双方或者买方单方可以向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我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你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预告登记条款’,即约定在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之前,买卖双方或者买方单方可以向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