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纠纷 你好,原本村委在1980年以租借名义借本村几座山坡作为林场场地,答应给多少多少分红百姓,后来树大成林,却未答应先前的一切条件,并且还把场地转租他人承包,由于百姓未得半分利润,本村村民就把林场场地分了,这样的做法有什么不妥吗?如果追究法律责任,本村百姓没有谁有亲戚是李刚,百姓该什么做?
2013-06-03 00:38 上社仔(广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03 07:37
可以向上级政府反映情况
2 孙新律师 2013-06-03 08:18
可以向上级政府反映情况,要求解决相关问题。
3 黄睿娴律师 2013-06-03 17:46
找乡镇政府或县政府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