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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礼是否应该返还。(只有二十分了)
关于彩礼是否应该返还。(只有二十分了) 和女友是去年认识。今年开始同居。婚期农历四月三十日。女方收取彩礼四万一千,送彩礼时女方说加三黄,然后没有其他附加条件,临近婚期前两天又说让男方去女方家出钱待客,因此未能履行婚约,女方是否应该返还彩礼?请于解答!谢谢!(女友已怀孕)
2013-06-03 00:19 赵普霄(河南-周口)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光辉律师  电话:13403880004  2013-06-03 16:18
彩礼应该予以返还,但是具体如何操作,建议你带上材料来所面谈。
2 陈晓云律师  2013-06-03 06:47
应当返还彩礼
3 110网律师  2013-06-03 07:22
应当返还彩礼
4 张国权律师  2013-06-03 07:40
借婚约索要的彩礼应当返还。
5 孙新律师  2013-06-03 08:12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可以要求返还。
6 110网律师  2013-06-03 09:19
彩礼应与退还
7 110网律师  2013-06-03 10:42
有没有结婚证结果是不一样的,见面谈!
8 110网律师  2013-06-03 22:30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应当退还所有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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