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买房纠纷 我09年回老家生孩子期间丈夫和他父母共同出46万首付买了一套房子,我通过公证处写了委托书委托他购买,房产证上是丈夫和其父母的名字,后来他父母还清了所有贷款。11年他未经我同意将他的1/3赠予给其父母。我现在起诉转移无效,我的主要证据:1、公证书;2、购房合同签订的前后3天,他父亲从我们的夫妻共同存款的存折中取走了18万现金(有银行凭证,他父亲签的字)。但现在他们三个一起抵赖,说就是用了我们的名义贷款,没有用我们的钱,并对首付款出具了如下证据:从买房前8个月到买房期间的银行存取款清单,取款总额有46万,但是中间存在着大量反复存取的现象(同一天取了再存,反复计算),其实只有29万,对于我的证据,他们否认这笔钱跟买房有关并拒绝回答钱的去向,对他们的证据,他们一口咬定没有反复存取。我的质问:1、他们出具的证据从买房前半年就开始取钱,时间不合理,而且还反复存取2、如何证明他们取的钱就用于买房了?现在法院还是因为那18万无法证明用于买房而不能支持我的主张,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2013-06-02 10:37 法不讲理(江苏-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02 10:51
建议先收集证据
2 曾金峰律师 2013-06-02 10:44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委托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3 110网律师 2013-06-02 10:46
你好:找证据吧
4 陈晓云律师 2013-06-02 11:08
房产证有你老公签字,如果贷款也是你们夫妻名字的,这房屋就有夫妻财产在内,转移需要你同意
5 110网律师 2013-06-02 11:12
房屋产权归属以房产证为准,你丈夫作为产权人之一,有权处分其份额,你主张转让无效当然很难得到支持,但根据具体情况,你可要求你丈夫转让房屋后所得之部分收益。欢迎咨询。
6 姚丽君律师 2013-06-02 11:18
赠与的房产系你们夫妻两人所有,应当取得你们夫妻共同的认可,你丈夫一人转移赠与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