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朋友为我打工三年,但第三年未签合同,我只写呢份员工管理条例,但双方末签字,因笔误将工资提成点写成呢3o%,我说明情况,但朋友执意要我按条例执行,请问,我必须按3o%的提成给他吗?沒签字的条例有法律效力吗?
2013-06-02 07:31 197607……(湖北-宜昌)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02 07:33
这个是产生法律效力的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6-02 13:05
劳动仲裁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3-06-02 07:47
有法律效力的
4 柴海艳律师 2013-06-02 07:54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视为以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如果员工管理条例,已经公示,并且也实际上在施行 “管理条例”,可以要求按照管理条例履行。
如果员工管理条例,已经公示,并且也实际上在施行 “管理条例”,可以要求按照管理条例履行。
5 王晔律师 2013-06-02 09:54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视为以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