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字据的法律意义 因为纠纷和自己做了错事,对方要求赔偿,在无奈的情况下,写了自愿赔偿的字据,但又没有当时被迫的证据,请问,这个字据是否有法律意义?日后对方要是凭此字据前来索要钱款,是否必须根据字据偿付钱款?有没有什么补救的法律办法?谢谢!吴律师,我认识你,请你帮忙回答,急。
2010-08-03 21:54 xVa8967(海南-海口)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03 22:05
签字必须是自愿的,被迫的属于强迫行为,该字据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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