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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标
工程投标 甲方的工程有过招标,但是后来因为感觉资金太高,不划算就撤标了,当时乙方为了中标,投标的时候拿了两万块钱和一个中间人合作一起投这个项目.但是乙方不知道工程撤了,以为根本就没有这个项目为由,说这个中间人是诈骗的行为,然后告了.当天拘留的时候中间人把钱还给了乙方,乙方不追究中间人的责任了,但是公安局以因为诈骗的行为不放人.说是要等法院判决,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出示有效的证据呢?
2013-06-02 00:19 法律110(河南-漯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3年06月02日 06时15分
你好,可以作为证据,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办理搜集相关证据,一旦认定为诈骗罪,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以上回复,请采纳。。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3-06-02 06:29
可以,最好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由公安机关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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