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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祸赔偿问题
关于车祸赔偿问题 我于2011年6月8日坐出租车两车相撞,面部当时有两条疤痕,一条将近10㎝,一条3㎝,当时不懂,根据提供给法院的资料,只给赔偿了医药费、误工费等一些杂乱费用。后来听说可做伤残鉴定,而且我是女孩,脸上这么长的疤痕是不是属于毁容?事情快过去两年了,除了保险公司赔钱了,当事人到现在都没给我赔偿,总说没钱。那么,我现在做伤残鉴定,重新再起诉还有用吗?谢谢律师!!
2013-06-01 18:02 依然、小骄傲(吉林-白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01 18:11
现在去做伤残鉴定,然后要求赔偿
2 钟欣主任律师  2013-06-01 20:55
可以再次诉讼保险公司和出租车公司承担后续费用。 我的补充: 2013-06-06 17:36

进行司法鉴定,可以索要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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