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关于车祸赔偿问题 我妈妈60岁,3月份被小车门撞到,鼻子缝了4针,以后肯定有伤疤,鼻梁骨粉碎性骨折。责任认定对方全责。目前已恢复一个月了。期间的医疗费用对方垫付的。请问对方可以给我们赔偿多少钱呢。没有去做伤残鉴定
2013-05-04 09:03 sssjia……(福建-厦门)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5月04日 09时07分
你这种情况最好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将肇事方、保险公司起诉索赔!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5-04 09:12
要按照过错承担赔偿的
3 厦门叶律师 2013-05-04 09:35
估计评不上伤残,只能要求支付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项目
4 陈奇斌律师 2013-05-04 21:05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3-05-05 08:55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
申请鉴定伤残等级。
申请鉴定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