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问题 去年我们这边一个叫宗苏火腿的有着全国驰名商标的厂子破产,亏损8个亿。过了七八个月,现在省政府给出解决方案。追回资金优先还给银行,连本带利全部偿还,将近两个多亿。剩下的据说是出于人道主义浙江省和东阳市政府各拿出6000万,总共1.2亿,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还清普通老百姓的这6亿本金。另外还发出公告,半个月之内不去签字的,这百分之20的钱也别想拿。之后政府会把宗苏的厂子给拍卖了。想询问一下,这样的处理方法是否合法,有什么寻求解决的办法。本地受骗群众曾经组织游行聚会,希望政府给个公道,但是遭到暴力驱散。多次到北京上访,结果直接堵在火车站和飞机场。也曾找新闻媒体,结果都被拒之门外。笔者也曾寻找当地法律机构,结果都是敷衍了事。对于最近政府给出的这样一个处理结果,我们这边所有的普通百姓都是无法接受的,但是迫于政府的压力却也无可奈何。笔者现在也只想知道,政府这样的处理方式,在法律上到底是对还是不对的。如果以此到首都打官司,有没有希望得到更加合理的解决,望本站律师可以给个建议。
2013-05-31 23:16 mohuan……(浙江-金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6-01 00:57
你说了半天没有说到点子上。说被骗的,怎么个被骗呢?给银行是因为银行是有抵押物的么?你们被骗。有起诉,有保全么?你们都委托律师了么?
2 110网律师 2013-06-01 07:08
建议申请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破产清算
3 倪振杨律师 2013-06-01 08:58
没有了财产,说什么都是空的。毕竟不是政府向你们借钱!——骗你们的不是政府,而是该宗苏火腿!
4 110网律师 2013-06-03 22:38
如果企业破产说明是资不抵债的,也就是他的财产是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的,银行贷款基本上都有公司的财产进行抵押,他本身就有优先受偿权,所以说银行先取足这个说法是正确的,至于其他没有优先权的债权只能按照比例清偿,是拿不足的,你们按照破产程序走吧。 我的补充: 2013-06-03 22:39
该申报债权及时申报,不申报就没有了,这是法律规定的,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