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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失物赔偿问题上   是否应由犯罪和销赃者一起承担?
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失物赔偿问题上   是否应由犯罪和销赃者一起承担? 我经营的蓄电池店失窃了价值约6、7万人民币的电池。报案2天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失物找回了三分之一,我是否可以得到其余货款的赔偿?犯罪嫌疑人如果没有赔偿能力,我该怎么办?销赃者是否有赔偿责任?
2013-05-30 19:54 李王先生(陕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3年05月30日 20时02分
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能弥补损失的,可在刑事案件生效后,另行向法院民庭提起民事诉讼。判决后,被告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只能申请法庭中止执行,待将来具备条件时申请恢复执行。
如果收购赃物的人明知该赃物是犯罪所得,而收购、销售或者介绍他人购买,数额较大的话,将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里的明知还包括应当明知。也就是你可能意识到所收购的物品(如车辆)的来路不正,都属于明知的范围。如果只是情节一般的收购赃物的违法行为,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有些地方通常以赃物的价值人民币5000元以上)。则属于治安处罚的范畴,可能要受到罚款或治安拘留的处罚。
2 110网律师  2013-05-30 19:57
你好:应当承担
3 孙新律师  2013-05-30 19:59
待发现对方有履行能力时可以随时追回,销赃人如跟盗窃人是共犯应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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