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总共干了23天,差了5000多元,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可以走吗? 我从第一天上班到走总共干了40天,真正交接到我手干上出纳共23天,就少了5000多块钱,账上怎么都找不出来了,我现在交给财务总监帮我查,要是由于我做账失误,真差了这么多钱,我真的就得赔付这些钱吗?
2013-05-29 10:22 a12191……(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年05月29日 18时16分
需要看具体情节定。。。。。。。。。
2 毛健民律师 2013-05-29 16:51
要看具体情况。
3 110网律师 2013-05-29 22:01
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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