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我和丈夫2008年结婚,丈夫婚前买了一套价值十一万的房,贷款四万,婚后已还清,现在房子已升值五十万,我现在离婚能得到多钱?
2013-05-28 19:07 193432……(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3-05-28 19:27
婚后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2 李建成律师 2013-05-28 19:09
需要评估市价
3 常路律师 2013-05-28 19:13
您好,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 孙新律师 2013-05-28 19:25
婚后增值部分均分。
5 孙新律师 2013-05-28 19:51
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升值部分,可以主张相应的补偿。
6 徐卫东律师 2013-05-28 22:05
你好,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的增值部分可以分割
7 怀向阳律师 2013-05-28 22:27
1、根据物权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房屋为夫妻一方在婚前按揭贷款所买,应作为其婚前个人财产,对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应视为对婚前个人债务的偿还,由一方拿出这部分钱的一半。
2、由于双方婚后共同参与了部分贷款的偿还,因此那部分房屋的增值额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可以分割。
2、由于双方婚后共同参与了部分贷款的偿还,因此那部分房屋的增值额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可以分割。
8 孙新律师 2013-05-29 09:55
婚前首付部分属于个人所有,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割,关于分割得到的数额,应当由专业机构进行房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