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就业协议违约金过高 本人为2013应届毕业生,与一事业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协议规定本人如违约不到用人单位需缴纳30000元违约金,且工作不满6年辞职或调动需缴纳40000元违约金。目前本人因家庭原因不能到该单位工作,请问是否需要缴纳如此之多的违约金?如何少缴纳违约金?
2013-05-27 15:55 tjrong(云南-昆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3-05-27 15:58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 刘青芳律师 2013-05-27 16:12
你好,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你支出培训费,则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