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赔偿 2010年4月18日,我开车经过世纪大道发生交通事故,一名16岁的女学生过马路时不慎将脚塞入我车的后轮,造成脚踝骨折,送入215医院。手术治疗用钢针固定,于5月22日出院,我共计花费13000元。交通责任认定书我为全责。
该学生家于渭南澄城,在西安吉详村某校住校就读,父母为农民,现在伤者要求我赔付23000元,其中包括二次手术费,该学生一年的学费杂费住宿费,该学生休学一年在家的生活费,学生家长的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我想咨询下这些要求是否合理,有没有相关的理赔标准?需不需要对方出具相关的证明等
该学生家于渭南澄城,在西安吉详村某校住校就读,父母为农民,现在伤者要求我赔付23000元,其中包括二次手术费,该学生一年的学费杂费住宿费,该学生休学一年在家的生活费,学生家长的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我想咨询下这些要求是否合理,有没有相关的理赔标准?需不需要对方出具相关的证明等
2010-08-02 12:08 kite95……(陕西-咸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02 12:20
该学生一年的学费杂费住宿费,该学生休学一年在家的生活费,不应赔偿;需要出具证明原件,并由你保存,最后需签订协议。
2 110网律师 2010-08-02 13:39
学杂费、学校生活费等是否需要支付,考虑的是学生可能因此停学造成的损失,若你是权责,可能需要承担以上你提到的各项损失,具体数额多少可以找律师给您计算(各地标准不尽然相同)。
3 王平律师 2010-08-02 14:31
关于学杂费、住宿费、休学期间的生活费与交通事故无关,你不用赔偿,家长的误工费以农村标准计算,营养费需要医院的证明,交通费以实际需要凭票支付。二次治疗费一半待实际发生是另案起诉。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8-03 08:47
需要和保险公司协商认定,建议委托律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