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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咨询
劳动争议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同事劳动合同有关工资的条款是这样的:试用期工资1700元,正式工资1700元《此工资为税前工资,并已包含相关社会保险》。问题一,这条款有效吗?全部有效还是部分有效?用人单位至今未为大家买任何保险。问题二,根据本条,大家月工资总额是不是1700+加班工资+其他津贴?问题三,我来公司5个月,公司昨天才找我签合同。因为对合同条款有疑虑,我要求完善修改,但未有回应,所以我拒签了。这样会有什么问题吗?问题四,该合同列明,劳资双方如有争议,要到北京劳动仲裁机构仲裁。而事实上劳动关系发生在三亚。这个我也不同意。
2010-08-02 11:44 VkX3324(海南-三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02 13:08
因合同条款的确对你不利,你可以不签订,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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