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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轿车在月供车期间发生的纠纷问题
关于小轿车在月供车期间发生的纠纷问题 我和丈夫在2010年底用我的身份证买了一辆小轿车,车的价格是12万左右,当时并没有一次付清钱,有7万是向银行贷款月供型的。结果2013年3月份,我以丈夫离婚了,离婚时协议书上写着,车子归丈夫所有,车子所欠的银行贷款由丈夫还。但是车子没有过户,户主一直还是我的名字,我想请问一下
1.车子以后要是发生什么交通事故,是否还与我有关,我是否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或陪偿责任。
2.因为贷款时是与小车为抵押物的,如果丈夫不偿还或没有能力偿还小车的银行贷款时,而他又把小车抵押给了别人时,那么银行是否要是要我还。或是要求我去追回小车作抵押,还是银行向法院申请扣押小车。
3.小车在还有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可不可以过户。
2013-05-26 20:53 heqiuh……(广西-梧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黄永峰律师  2013-05-26 21:03
贷款没还清是不能过户的
2 110网律师  2013-05-26 21:06
1、车子发生交通事故与你无关;2、如他还不了银行贷款,银行可以追你还;3、没有还清银行贷款不能过户。
3 王怀臣律师  2013-05-26 21:07
1、谁实际支配管理车辆发生的事故由谁负责,和你无关。
2、小车的未还贷部分最好找银行变更你丈夫为继续还贷人
3、车辆过户问题直接咨询当地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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