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关于住房公积金赔偿问题
关于住房公积金赔偿问题 我是在2008年9月份与公司签定三年合同,现由于部门倒闭,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答应补给将近两年的住房公积金,公司说按工资总额7%来补给,而且我也按同样的方式交纳(本人薪水8400RMB),也就是说公司要求我把这两年(24个月)的钱交给司,8400*0.07*24=14112RMB,然后公司也拿出同样的钱(14112RMB)一起存入我的公积金帐户,请问各位专家公司这样做合理吗?中间需要注意什么事项,谢谢!
2010-08-02 10:10 lawpro……(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0-08-02 10:40
这样具体的操作建议咨询一下公积金管理处!他们最清楚!
2 110网律师  2010-08-02 14:34
你签订劳动合同时是怎么约定交公积金的,如果约定的是公司个人都负担7%的话,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具体事项你可以电话咨询律师,把事情的具体情况介绍清楚才能找出解决办法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