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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法院把对方,明知道我账号,故意单向转账,自动到账记录。说成是双向,说是我收取,我实际占有
原来法院把对方,明知道我账号,故意单向转账,自动到账记录。说成是双向,说是我收取,我实际占有 原来法院把对方,明知道我账号,故意单向转账,自动到账记录。说成是双向,说是我收取,我实际占有。如果我以法官认定事实违反支付宝转账,自动到账规则,不存在法官认定的收取操作。是其故意转进去,诬陷。事先我转给对方的记录,还有和支付宝确认的,不存在确认收款的的规则,属于新证据吗
2025-04-28 23:27 wei250419hup(浙江-温州) 已有 位律师回答
1 王可红律师  电话:13162972268  2025-04-28 23:35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新证据需符合"新发现"或"原审未能提交"的情形。您提供的支付宝转账规则及确认记录,如能证明原审事实认定错误,可申请再审。建议立即整理:1)完整的转账流水;2)支付宝官方规则说明;3)客服书面确认记录。注意再审申请需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25-04-29 03:39
自动到账的钱款,你退回去了吗?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5-04-29 07:28
属于新证据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4-29 09:29
可以直接按照报警来处理的
5 郑世红律师  电话:18968281909  2025-04-29 12:16
诉讼案子还是需要委托律师代理,一般人根本不懂程序性问题,其他就更不用说了。
6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4-29 21:18
看具体证据分析。
7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5-08 13:33
这些算新证据。可向法院申请再审,提交事先转账记录和支付宝规则证明,说明法官认定有误,要求重新审理纠正错误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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