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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校应届生,4月19日入职一家公司,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实习协议,5
本人在校应届生,4月19日入职一家公司,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实习协议,5 本人在校应届生,4月19日入职一家公司,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实习协议,5月19号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同意了离职请求。用人单位在5月20号发了4月19到4月30的工资(20号为发薪日)。现在因为与公司产生了一些矛盾,并以我在工作期间一直不认真工作为由,拒绝向我支付剩余工资。请问我还有可能拿到剩余工资吗?
2025-04-10 22:29 ask2504101oa(山西-长治)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4-10 22:30
即使没签合同,你也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以不认真工作为由拒付工资不合理。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4-11 06:44
可以劳动仲裁的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4-11 07:01
可以直接仲裁来要求支付工资的
4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5-04-11 08:34
有可能拿到剩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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