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非工作时间在我的钓鱼场意外身亡,是否要承担责任? 2024.8.14,陈某到张某钓鱼场垂钓。垂钓场经营时间为晚上6点到凌晨1点。陈某晚上6点到钓鱼场,12:25收杆回到自己车上(车停在钓鱼场提供的免费停车场)。12:55陈某将鱼卖给钓鱼场老板张某。监控显示,陈某凌晨1:00以后多次手机亮屏,给他人打过电话。8.15早晨8点,陈某女友给张某打电话说陈某昨晚没回去,张某才在停车场陈某车里发现了陈某尸体,随之报警。警方告知说为非正常死亡。
现陈某亲属起诉,以没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和救助义务为名,要求张某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44万多元。
补充:张某24小时在钓场办公室,且张某凌晨1点垂钓营业结束后即回到钓场办公室。办公室看不到停车场。常有钓友把车停在停车场不开走。外来车辆也多有随便停在停车场的车。所以张某在营业结束后没发现陈某在车内也合情合理。
现陈某亲属起诉,以没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和救助义务为名,要求张某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44万多元。
补充:张某24小时在钓场办公室,且张某凌晨1点垂钓营业结束后即回到钓场办公室。办公室看不到停车场。常有钓友把车停在停车场不开走。外来车辆也多有随便停在停车场的车。所以张某在营业结束后没发现陈某在车内也合情合理。
2025-03-22 22:25 ask202……(山东-潍坊)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3-22 22:31
张某不应承担责任。陈某非营业时间留在车内,张某不知晓且无法预见,已尽到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陈某亲属诉求不合理。
2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3-22 23:10
看是否有过错,没有过错,没有责任赔偿,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详细解答, 教你怎么做,帮你维权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3-23 06:31
可以直接按照过错及损失来承担赔偿的
4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25-03-23 07:37
委托律师面谈具体方案
5 牟金海律师 电话:13012902453 2025-03-23 18:25
你好,要看陈的死亡原因是否与张某有因果关系,若不能推定则可不赔偿。
6 皇甫思佳律师 电话:18353242279 2025-03-25 11:54
您好,张某没有过错,即使有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也是补充责任,顶多10%的责任,也不是赔偿这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