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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入职说工作地深圳,我劳动合同签署的工作地也是深圳,因公司把深圳办撤
当时入职说工作地深圳,我劳动合同签署的工作地也是深圳,因公司把深圳办撤 当时入职说工作地深圳,我劳动合同签署的工作地也是深圳,因公司把深圳办撤了,调动至杭州,其后因营业需要在工作地义乌,现又要安排去杭州,但我不想去杭州,只想回深圳,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我离职赔偿
2025-03-07 18:16 ask250307Fk(黑龙江-黑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5-03-07 18:51
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25-03-07 18:52
你好,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3 王伟律师  电话:13074591188  2025-03-07 18:52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5-03-07 19:19
你好!可以。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3-08 09:40
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6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3-08 12:07
这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7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3-08 21:18
这种情况可与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依据劳动合同主张权利,因工作地变更属重大事项,公司应合理安排,你有权要求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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