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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18年7月结婚,19年5月育有一子,19年9月离婚,孩子归我
我是男方,18年7月结婚,19年5月育有一子,19年9月离婚,孩子归我 我是男方,18年7月结婚,19年5月育有一子,19年9月离婚,孩子归我(男方)抚养,抚养费女方每月支付300元,至此未支付一分,女方在机关单位上班,现女方法院诉讼,要求更改孩子探视权(原两年1次)改为一周一次,去女方出租房,呆48小时! 并且诉讼费由我承担!
2025-03-06 00:39 ask250306Ie(重庆-巴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3-06 00:55
可以依法维权, 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处理, 解决问题
2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25-03-06 06:41
起诉诉求支付抚养费,并要求增加抚养费,可以不同意探望次数和时间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5-03-06 09:09
更改孩子探视权一周一次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3-06 20:41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要求离婚的
5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5-03-07 00:33
你好,要看起诉状内容和证据材料才能确定如何答辩,也不是她想怎么样就怎么呀。
6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3-07 08:10
她要求更改探视权有一定合理性,但未支付抚养费可反诉。可协商探视方式和时间,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诉讼费不一定全由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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