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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交付期限、交付条件有明确约定,但对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交付期限、交付条件有明确约定,但对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交付期限、交付条件有明确约定,但对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没有明确。 原文:“逾期超过x日”“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x的违约金”等。 现在出卖人逾期。 如何确定诉讼请违约金数额?
2025-02-15 04:10 ask250215Zk(重庆-渝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2-15 04:14
虽合同未明确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但可参照类似约定。可按“逾期超过 x 日”“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 x 的违约金”等主张,具体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2-15 05:59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未明确违约金数额的,可参照实际损失确定。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可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市场租金标准合理确定。建议结合逾期时间、房价款总额等因素综合评估,向法院提出合理诉求。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5-02-15 08:21
按照合同约定
4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2-15 11:13
可以依法维权, 联系我, 详细解答
5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2-15 12:25
需要核实的
6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5-02-15 20:03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应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若合同未明确违约金数额,可参照逾期交付期间的市场租金损失或已交房款的利息损失确定。法院会综合考虑逾期时间、房价波动等因素,酌情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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