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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电力公司做聘用工,但去年已经辞职电力公司。现在接到通知因为有一用
原来在电力公司做聘用工,但去年已经辞职电力公司。现在接到通知因为有一用 原来在电力公司做聘用工,但去年已经辞职电力公司。现在接到通知因为有一用户当时存在窃电现象,但是在2019年5月当时也已经对用户进行了处理并对该用户进行了更换新表,互感器并将用户计量装置做了迁移。可是时隔17个月后,供电公司又找到该户说要对以前的旧设备进行罚款。可是我已经辞职一年半了,请问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2025-02-13 09:58 ask250213um(重庆-武隆)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2-13 09:59
你已辞职无需承担责任。供电公司时隔 17 个月罚款不合理,可让其说明依据。若不合理可拒绝,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5-02-13 10:08
你好!可以申请仲裁。
3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2-13 10:14
可以要求赔偿的,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处理, 详细解答
4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25-02-13 10:21
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2-13 10:43
可以直接按照过错及损失来承担赔偿的
6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2-13 11:52
可以劳动仲裁的
7 昌仕红律师  2025-02-13 10:13
如你没有参与窃电无需承担责任
8 周泽高律师  2025-02-13 10:41
一般不能重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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