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劳动仲裁的案子,之前立案的时候加班费这一项都是按工作日标准算的 是劳动仲裁的案子,之前立案的时候加班费这一项都是按工作日标准算的,而现在整理证据材料,加班时间发现都是休息日的,所以是按2倍计算,导致立案和提交证据材料的加班费金额前后对不上,请问这个怎么处理,年后就要提交证据了
2025-01-25 21:09 ask202……(北京-朝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1-25 21:14
这情况可在提交证据时说明前后差异原因,按实际休息日加班计算金额并附上相关证据,向仲裁委解释清楚即可。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5-01-25 21:47
可在提交证据时说明前后差异原因。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1-25 22:41
可以劳动仲裁的
4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1-25 23:59
可以依法维权,不服劳动仲裁,可以起诉解决,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帮你起诉立案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1-26 09:55
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6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25-01-26 12:21
你好,可在提交证据时说明前后差异原因。
7 郭亚敏律师 电话:13121862997 2025-02-03 14:26
别着急,年后提交证据前,你可向仲裁委提交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说明之前按工作日标准计算加班费有误,实际加班时间都在休息日,应按2倍工资计算,详细列出新的加班费金额及计算依据,附上相关加班证据。只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仲裁委通常会受理并重新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