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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再婚家庭,我们夫妻再婚后共同生下一个小儿子,父方有个大儿子,现夫妻
我是再婚家庭,我们夫妻再婚后共同生下一个小儿子,父方有个大儿子,现夫妻 我是再婚家庭,我们夫妻再婚后共同生下一个小儿子,父方有个大儿子,现夫妻共同创业后,买下门市房一套,赠予小儿子,产权写的小儿子的名字,请问这套门市大儿子有权参与瓜分吗?买房时是母亲签下的房产,为了防止父母百年之后产生财产继承纠纷,请问是否需要夫妻共同去进行公证或者写下共同意愿书作为证明?
2025-01-20 04:54 ask250120F(重庆-万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1-20 04:59
这套房已赠予小儿子且产权属小儿子,大儿子无权瓜分。为避免纠纷,夫妻可共同写下意愿书并进行公证,明确房产归属。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25-01-20 06:59
当然可以的,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1-20 07:32
可以公证的
4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5-01-20 10:10
可以的
5 郭亚敏律师  电话:13121862997  2025-01-20 11:49
这套门市房赠予小儿子且已登记,产权明晰,大儿子无权瓜分。为防百年后有继承纠纷,夫妻去公证或写共同意愿书很有必要。它能明确赠予小儿子的真实意愿,作为有力证据,可避免未来不必要的财产纷争,确保产权归属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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