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或改变抚恤金的发放是否合理? 一九五一年参军(九十二司令部后勤志愿军),一九五五年退伍,在职时1983因病去世,其遗孀无工作无收入来源,享受按月领取抚恤金待遇2477元(今年90岁);现发放单位以财政困难,降低发放标准900元/月或一次性领取(40个月/900);是否合理?如何申述要求,现金厦门城市生活水平及物价很高,老人又无法行走,寄宿养老院,长期吃药,维持最基本的生活。
2024-10-30 21:31 厦门人阿满(福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10-30 21:44
这是可以提出的
2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4-10-30 22:10
可以要求发工资的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10-31 09:08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4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4-10-31 10:17
诉讼维权
5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4-10-31 10:51
可以继续申请
6 陈奇斌律师 2024-10-31 15:50
没有特殊情况,不应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