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养方面 我亲戚收养了一个弃婴,已经抚养27年了,但一直未办理领养手续,那个孩子的户口原来在她生父母家里,现在已转入单位,但户口本上的地址写的又是她养父母家里,现在那个孩子因事故已生命垂危,赔偿的钱归谁呢
2010-08-01 14:58 QLR4343(浙江-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08-01 15:23
27年前收养的,当时尚未出台收养法,应当可以认定收养成立。
2 110网律师 2010-08-01 16:38
我认为归养父母。